全国两会|关于充电设施 两会代表们这样说

作者:新页科技     浏览:2924次

今年的全国两会,充电设施相关议题受到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充电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会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今年将加大对各示范城市新能源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推进,同时希望地方各级政府能够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他强调。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建议,从国家层面推动充电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和财力推动汽车动力电池革命。

“私人充电方面,住建部已经要求新建住宅必须100%配套预留充电设施,但针对老旧住宅小区仍没有较好的政策推动停车设施的改造。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政策,从市场的角度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为安装充电设施提供便利。”王连春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在提案中指出,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必须优先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后顾之忧,只有让加电比加油更方便,才能促使新能源汽车科学健康发展。

徐和谊呼吁,要动态规划和布局充电设施建设蓝图,完善配套政策,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出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表示,着眼未来十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发电主体能源,充电智能化将引发能源结构的巨大变革。

欧阳明高认为,充电技术是电动车发展的关键,未来电动汽车的充电趋势将是“私人交流充电桩日常慢充”与“公共快充补电”两种方式相结合。未来两三年内,电动车充电模式会以夜间慢充为主,日间快充为辅,快充场景集中在城市公共快充站、高速路快充站和出租车专营场站;未来三到五年,长途出行则会以高速公路集中快充为主;未来五到十年,充电模式将会实现停车即充,电能交互交易以及长途超级快充等。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6日在北京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到2020年,国家电网拟建成1万座充电站和12万台充电桩,“我们的目标是让汽车充电像加油一样方便。”他呼吁,私家车应配备“一车一桩”,鼓励在夜间用电低谷期充电;未来如果全面实施分时电价,低谷电价比高峰期便宜很多。

此外,奇瑞、吉利、广汽等集团领导也在提案中强调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对汽车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以上来源:振威充电设备展(有增删)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福建省以及厦门市颁发的与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联的政策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4月27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第九条指出:

要按照“专 (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城际衔接”的原则,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并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网络。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第十条指出: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范围内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9月23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各设区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编制或修编相关专项规划;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培育发展充电服务领域优势龙头企业,形成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电动汽车销售企业在售车时要随车按1︰1比例配装充电桩;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2017年底前累计建设180座以上城际充电站,覆盖全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28万个,以满足3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加快建设,提前完成任务。

2017-2020年,省、市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允许新能源汽车充电项目采用箱式变电站的配电方式,省电力公司负责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改造和建设,并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

2017年9月26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明确了2017-2020期间的六大重点任务,在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方面,《规划》指出到2020年,建成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相适应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确保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1.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的布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2.强化规划配套。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建设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3.引导多方投入。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在京台、沈海、福银等高速公路福建段服务区建设200个新能源汽车快充站。鼓励社会资本和引进国内领先的充电网络运营企业参与我省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营运。


当然,今年以来最重磅,同样也是全市最重磅的政策,无疑要数在2018年1月25日,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2018-2020年)》——

《规划》确定了未来三年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技术研发创新、鼓励模式创新、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七大方面。

其中,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方面,《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新页科技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在《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2018-2020年)》中被列为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并将按照规划在2018-2020期间建设落成。

新页科技——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解决方案提供商

新页科技专注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技术/无线充电系统/能源数据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是国内电动汽车无线+有线智能充电系统研发、生产、运营一体化的企业。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公司拥有成熟领先的电动汽车智能无线充电产品与技术、电动汽车能源数据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充电运营管理与维护服务等,全力布局未来电动汽车市场爆发式发展机遇,主动融入能源互联网、智慧城市建设生态圈,提供定制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分享未来万亿级的无线供电市场蛋糕。

截止目前,公司拥有7~360Kw智能充电桩,3.3kW、6.6kW、10 kW、60 kW等电动汽车无线智能充电产品及解决方案。累计申报专利156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105项,PCT 2项,外观设计17项),已获授权专利90项;共参与制定或审查6项国际/国家/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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