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2018-2020年)》正式出台

作者:新页科技     浏览:6804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力争形成一个产业格局,带动一批相关企业,实现一个目标突破,即形成一个总部基地+两个制造基地+一条配套集群的产业格局,将湖里区作为新能源客车总部基地(总部集团、科技研发中心、信息中心、销售中心等),打造集美区、海沧区两个新能源客车制造基地和关键核心零部件配套集群,形成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拥有领先地位,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相关产业龙头企业,继而实现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

《规划》指出目前厦门市已经具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基础,包括目前厦门市已经拥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家,新能源客车产能2万辆,涵盖新能源大中型客车、轻客以及各类专用车。2015-2017年,新能源客车销量累计2.6万辆,产值超过200亿元。此外厦门钨业依托电池、稀土材料的技术优势,正加快在新能源车的电控、电池及电机设备等领域的扩张;其他配套,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2015-2017年建成公共区域充电桩超过1800个,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研发应用方面,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公司所生产的新能源车配套设备具有广泛应用前景。新页科技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是国内、国际电动汽车充电标准主要制定单位之一,其无线充电芯片与充电方案技术已达到国际水平,等等。

《规划》还确定了未来三年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技术研发创新、鼓励模式创新、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其中,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方面,《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规划》指出要以打造适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环境为重点,结合政府示范及社会用车的先行效应,扩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通过公共领域的普及应用带动私人购买,引导民众绿色出行,降低城市整体碳排放量,宣传我市新能源客车品牌。2018-2020年,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高于福建省要求的3%、4%、5%。

《规划》还明确将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配套系统项目、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三个方面作为厦门市立足优势节点推进的重点项目。

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领域,《规划》提出要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与任务,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线路、网联汽车推进,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载体的便捷、高效、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分两个方面进行:

1.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在公交BRT全封闭式线路(第一码头-前埔)、厦门景区、游客集中区,采用智能汽车进行示范运营。在植物园、环岛路、园博苑等景区逐步采用新能源汽车作为景区内用车(L3级别2020年)。

2.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小镇。在集美灌口镇打造绿色交通生态镇,结合灌口汽车工业城和灌口旅游生态镇,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小镇。

值得一提的是,新页科技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在此次规划中被列为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并将按照规划在2018-2020期间建设落成。

相关新闻

扫我,进入夏步商城
立即进入夏步商城